實驗室污染物的處理原則有哪些
更新時間:2022-09-30 點擊次數(shù):1855
廢液處理原則:對高濃度廢酸、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。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。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,以便回收;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,應根據(jù)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,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,避光、遠離熱源、以免發(fā)生不良化學反應。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、寫明種類、儲存時間等。
實驗室廢棄物收集的一般辦法:
A、分類收集法:按廢棄物的類別性質和狀態(tài)不同,分門別類收集。
B、按量收集法:根據(jù)實驗過程中排出的廢棄物的量的多少或濃度高低予以收集。
C、相似歸類收集法:性質或處理方式、方法等相似的廢棄物應收集在一起。
B、按量收集法:根據(jù)實驗過程中排出的廢棄物的量的多少或濃度高低予以收集。
C、相似歸類收集法:性質或處理方式、方法等相似的廢棄物應收集在一起。
D、單獨收集法:危險廢棄物應予以單獨收集處理。
1.沾附有有害物質的濾紙、包藥紙、棉紙、廢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東西,不要丟入垃圾箱內。要分類收集,加以焚燒或其它適當?shù)奶幚?,然后保管好殘渣?/div>
2.隨著廢液的組成不同,在處理過程中,往往伴隨著產生有毒氣體以及發(fā)熱、爆炸等危險。因此,處理前必須充分了解廢液的性質,然后分別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藥品。同時,必須邊注意觀察邊進行操作。
3.對甲醇、乙醇、丙酮及苯之類用量較大的溶劑,原則上要把它回收利用,而將其殘渣加以處理。
4.含有絡離子、螯合物之類物質的廢液,只加入一種消除藥品有時不能把它處理*。因此,要采取適當?shù)拇胧?,注意防止一部份還未處理的有害物質直接排放出去。